蚕桑生产是我县支柱产业,蚕种市场巨大,一些不法者觉得有利可图,无证经营蚕种,给蚕桑生产健康发展、蚕农收入保障带来了威胁。为了有力遏止这种违法现象的滋生与漫延,笔者建议:
一、加强宣传。要依据《蚕种管理办法》重点向蚕农讲清、讲透购买未经审定、没有检疫、没有质量检验蚕种的危害和后果。要向“前科”人员经常不断地敲警钟,无证经营蚕种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蚕桑生产管理部门在组织蚕种供应的同时,也要向蚕农理直气壮地公布价格构成、大张旗鼓地公开服务承诺。
二、强化监管。蚕桑生产管理部门委托人员帮助收蚕种订购款,要对受托人的素质从严把关,严防其“体外循环”。要推广使用蚕种订购专用票据,加强票据管理。对蚕种订购异常的要找出原因并根据需要采取应对措施。发现无证经营蚕种的,要迅速摸清情况向执法部门报告。
三、严格执法。在蚕桑生产管理部门摸清各地无证经营蚕种“嫌疑人”基础上,执法部门要关口前移,将这些人员集中起来或挨个儿上门进行蚕种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督促他们公开作出不再经营承诺。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无证经营蚕种行为,要抓住一个,打击一个,要追根溯源,连根铲除。要将个案查处与普遍管理有机结合,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以营造普遍管理的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