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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农业(林业)局行政执法主体及职责公告

2006-07-28 16:43:35  作者:cj  来源:  浏览次数:108  文字大小:【】【】【

 

南通市农业(林业)局行政执法主体及职责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规范和《南通市农林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政办发〔2001123号),南通市农业(林业)局在其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南通市人民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和部(局)、省厅核发的专业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其行政执法主体、主要执法职责和权限、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南通市农业局

(一)行政许可方面

1.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

2.国内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

3.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的检疫

4.种子经营许可

5.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6.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省审批的除外)

7.兽药经营许可

8.动物诊疗许可

(二)行政处罚方面

9.对违反农药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10.对违反种子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11.对违反肥料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12.对违反兽药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13.对违反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14.对违反蚕种、蚕药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15.对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16.对违反基本农田、农业环境保护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办公地址:南通市姚港路25

咨询电话:83548186

投诉电话:83548112

二、南通市林业局

(一)行政许可方面

1.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

2.出林区木材运输证核发

3.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4.种子经营许可

5.主要林木种子生产许可

6.林木采伐许可

7.占用或征用林地许可

8.林区内木材经营加工许可

(二)行政处罚方面

9.对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查处;

10.对非法狩猎、经营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查处;

11.对非法进行木竹运输、加工和未检疫等行为进行查处。

(三)行政征收方面

12.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办公地址:南通市姚港路25

咨询电话:83548186

投诉电话:83548112

三、南通市农业(林业)局委托执法单位

(一)南通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受南通市农业局委托,负责对农药、种子、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蚕种、蚕药、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基本农田、农业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及其违法案件的查处等。

办公地址:南通市姚港路25

咨询电话:83548198

投诉电话:83548112

(二)南通市木材检查站

受南通市林业局委托,负责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林业行政执法,林政稽查,林政案件查处,木材运输管理,木材行业管理等。

办公地址:南通市姚港路25号(暂)

咨询电话:83548181

投诉电话:83548112

(三)南通市种子管理站

受南通市农业(林业)局委托,负责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南通市姚港路25

咨询电话:8354815883548159

投诉电话:83548112

四、法律法规授权执法组织

(一)南通市畜牧兽医站(南通市兽医卫生监督所)

执法职责和权限:实施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负责全市兽药、种畜禽生产和经营的监督管理及相关方面的许可事项等。

办公地址:南通市姚港路25

咨询电话:8354814383548195

投诉电话:83548112

(二)南通市植保植检站

执法职责和权限:承担植物检疫任务,负责农业植物疫情监管、农业植物检疫审核、农业植物调运检疫等农业植物检疫工作,负责农用药械安全使用指导和管理等。

办公地址:南通市姚港路25

咨询电话:83548161

投诉电话:83548112

(三)南通市林业园艺指导站(南通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林业种苗生产、经营管理,森林资源监测和管理,森林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等。

办公地址:南通市姚港路25

咨询电话:8354813883548136

投诉电话:83548112

四、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二)行政法规

8.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13.森林防火条例

14.植物检疫条例

15.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16.种畜禽管理条例

17.农药管理条例

18.兽药管理条例

19.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20.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地方性法规

22.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

23.江苏省动物诊疗管理暂行条例

24.江苏省种畜禽管理实施办法

25.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26.江苏省种子条例

27.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部门规章

28.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29.蚕种管理暂行办法

30.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31.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

3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33.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

34.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35.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36.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

37.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

38.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

39.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40.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41绿色证书制度管理办法

42.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43.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44.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45.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

46.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

47.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

48.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49.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规定

50.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

51.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五)省政府规章

53.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试行办法

54.江苏省蚕种管理办法

55.江苏省植物检疫管理办法

56.江苏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

 

责任编辑: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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